本为2017年河南邮政车辆拍卖中介机构采购公开,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参加第一次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数量不满足开标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郑州地区拟公开拍卖14辆公务用车。
1.2招标内容:拟采购一家拍卖中介机构,进行公务用车拍卖服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的注册资本;
2.3投标人须具有拍卖从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拍卖师不少于1人;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2.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2016年度实现盈利(提供带二维码和防伪码的2016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 投标人具有自2015年至今完成过的拍卖业绩(提供合同或其他证明);
2.8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2.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