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JLTXY-[2017]-F263
1、招标条件
本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伊交发【2017】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补贴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JLTXY-[2017]-F263
2.3建设地点:马鞍山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一标段)
二标段:马鞍山伊美露美景区旅游路建设项目(二标段)
2.5招标内容:一标段: 马鞍山伊美景区建设项目
二标段:马鞍山露美景区建设项目
2.6计划工期:一标段: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二标段: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10月1日
2.7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三年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不少于10公里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施工经验3年以上,从事过类似公路工程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