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中票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国境内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NGS-CG-GK-2017-045
二、采购人: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规模15亿元,期限3+N年。采购需求详见下载附件。
采购预算:承销费率为发行金额的0.25%(每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采购本国服务。
六、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期票据主承业务批文或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下载获取:
②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