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鄞州区云龙镇云前线至打石弄改善工程
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
工程造价:约9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砼路面破除、重新铺装,挡土墙砌筑,桥涵梁板砼露筋处除锈修补,砼桥面面层拆除、重新铺装,预制板更换,栏杆修复及垃圾外运等施工总承包及承担缺陷质量责任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执业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执业资格、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3.3其它要求:
(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开标之日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甬资交管办[2016]6号)
(3)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
2014】119号)执行。)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2年5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6)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在鄞州区2016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动态管理年度评定为差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见鄞州区交通运输局文件鄞交工[2017]18号文)。
3.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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