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大沟社区(东大沟村)绿化工程,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大沟社区(东大沟村)绿化工程 , 投资约 110 万元 。包括 社区内 绿化带范围内的苗木栽植等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2、工程建设地点为: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大沟社区内。
2.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 日历天数 30 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各投标人可暂按 30 日历天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
2.5、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施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以下证件于2017年 6 月 06 日下午17:00时
4.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2 、单位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3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4 、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项目经理证 三级及以上 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市政专业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项目经理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不少于2例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5 、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管理班子成员须提供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6全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 单位 名称不一致及网上查询不到的均无效(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20 17 年 6 月 02 日-201 7 年 6 月 06 日上午8:30 时-11:30时,下午 14 : 0 0 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