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设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
1.2工程规模: 本工程投资额度约为460万元人民币;
1.3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初验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70%;缺陷服务期满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且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迎宾大道(浦东路至奥体路段)绿化改造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服务 。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专业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在省内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 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6月 8日下午17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