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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食品加工园孵化园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弥勒食品加工园孵化园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一、招标条件

弥勒食品加工园孵化园建设项目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云润招(2017)HH-77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弥勒食品加工园孵化园。
2、采购项目内容: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3、项目预算:3285346.05元
4、工期要求:3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要求投标人主要以园林绿化为主的绿化公司均可报名。
2、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应满足: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良好,造林所需苗木由承包方按设计种植所需株数自行购买、运输,但购买苗木必须在甲方的监控下向具有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的育苗者购买,并向甲方如实提供所购苗木数量。所购苗木必须办理相关检验、检疫手续。
(2)投标人应作出以下承诺:a、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b、无不良记录;c、具备独立履行合同和规定的能力;d、服从管理。
(3)项目实施者必须亲自组织实施,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4)投标人或主要管理人员熟悉作业设计和图纸,能严格按设计要求及合同施工。
(5)投标人须具备近两年承包绿化合格项目总造价1000万及以上,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项目款支付证明。
3、现场勘察由发包方提供设计图,投标方自行勘察,时间自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省外企业需有入滇备案证。
6、本项目必须由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亲自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 6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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