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湛江奋勇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已由湛江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以湛奋经科[2014]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广东省财政资助300万元、市财政160万元,自筹资金5890万元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
工程概况:
孵化器大楼工程地下1层,建筑面积386.65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面积15531.08平方米;室外电房工程地上1层,建筑面积210.8平方米;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电及室外园林绿化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造价:55520882.18元(最终以审核为准)。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孵化器大楼工程地下1层,建筑面积386.65平方米,地上8层,建筑面积15531.08平方米;室外电房工程地上1层,建筑面积210.8平方米;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室外电及室外园林绿化工程。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湛江市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现场踏勘证明,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先交招标人核实相关原件,并取得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后,到现场踏勘拍摄具有特点代表照片(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照片交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领取现场踏勘证明书(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8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等原件备查)亲自递交。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7)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及二代身份证、提供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8)施工员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提供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9)注册造价师二代身份证及注册证书、提供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10)专职安全员二代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C类人员”证书、提供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
(11)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
(1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二套(一正一副)报名,需提供原件(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真伪的资料除外)核验后退回。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7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lztb.cn)、、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