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物资调度中心已经包头市区 市公管办备案。招标人为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物资调度中心桥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1.本次的建设地点: 青山热源厂院内
2.立项批文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物资调度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 (包发改审批字【2016】140号)
3.工程规模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建设规模 工期 计划投资/万元
G2017SB006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物资调度中心桥式采购项目 采购4台桥式 40 日历天 24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壁挂炉、热水器、供热生产厂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要求的相应的资格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在开标时投标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
4、生产厂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械)》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根据采购项目要求的其他内容。
1.领取时间 2017年07月05日至2017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