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分公司年度脱硫用石灰石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分公司年度脱硫用石灰石。
2、工程规模: 2X660MW
3、建设地点:河南巩义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分公司年度脱硫用石灰石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序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比例 |
数量 |
交货方式 |
1 |
CWEME-1706-HJ306-1 |
石灰石 |
60% |
暂估1.8万吨/年 |
车板交货 |
2 |
CWEME-1706-HJ306-2 |
石灰石 |
40& |
暂估1.2万吨/年 |
车板交货 |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两年。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
(2)能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3)合同签订后须向招标人提供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
6.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和生产商投标。经销商投标的,经销商应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或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经销商和生产商还须具有以下业绩和资质要求:
(1)须具有能提供年产5万吨及以上石灰石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采矿许可证、或者具有与矿厂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该矿厂需具备采矿许可证、或者年供货5万吨以上的业绩证明等;
7、报名方式:
7.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7日(每日8:30——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北京(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