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医院1号楼与10号楼间连廊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人民医院1号楼与10号楼间连廊工程已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市发改审批函【2016】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将现有1号楼与10号楼之间建2层高度为12.27米的人行连廊,建筑面积171.97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装饰、水电及电气安装等;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1367731.21元;
2.4 工程地点:梅州市人民医院内;
2.5 建设工期: 60 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后审):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8:30时 至 2017年7月4日18:00时。潜在投标人请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http://125.89.199.22/Login.aspx)进行报名。
依据《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64号,潜在投标人必须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登陆“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进行报名(详见网站服务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免费下载:(登陆“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招投标及监管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载)。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6日8:30时 至 2017年7月6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 标 人: 梅州市人民医院(盖章)
办公地点: 梅州市黄塘路63号
联 系 人: 温 工 联系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新都路67号
联 系 人: 王 工 联系
日期: 2017 年6月6日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人民医院1号楼与10号楼间连廊工程 |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4日18:00时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4日18: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23日18:00时 |
投标文件提交开始时间 |
2017年7月6日8:30时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6日9:30时 |
开 标 时 间 |
2017年7月6日9: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