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虎林市杨岗镇合民村民委员会、虎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局、虎林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虎林市杨岗镇合民村民委员会太阳能路灯及辅材和人工费,虎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局柴油发电机组,虎林市公-安消防大队电动三轮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JZCH-2017-0024
二、项目名称:虎林市杨岗镇合民村民委员会太阳能路灯及辅材和人工费,虎林市广播电视事业局柴油发电机组,虎林市公-安消防大队电动三轮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太阳能路灯、柴油发电机组、电动三轮车、消防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货地点:虎林市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实际交货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4、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5、投标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授权经销协议或授权代理协议等)。
6、近三年内(2014年06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企业信誉良好,无行贿受贿纪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7、本项目只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一家生产厂商或经销代理商,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时限必须包含投标企业前来登记的时间且能够体现履行合同的能力);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登记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