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认可本询价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预算资金为18.748万元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2017年6月6日8时30分至2017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东营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二)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18.748万元
(三)采购内容:包括茶几茶水柜会议桌弓形椅等家具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参数要求。
本询价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必须对本次采购的所有产品和设备进行报价,实质性响应本询价文件,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采购清单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国家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应优先使用。
2、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规格型号,若发现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该规格型号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前送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如因供应商不按要求报送或自身对项目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理解不当造成的报价与实际差距过大,视为废标。
4、如果供应商报价承诺表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和质量技术标准、数量等内容有误或未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该报价承诺表按作废处理。
二、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报价说明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情况包括产品的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产品的全部价款,包括产品费、提供的产品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维护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保修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拆除、修复税费、增值税票及相关运费等全部费用。
(一)报价时间:供应商于2017年6月9日上午09:00至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