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24000万元,预估监理费用336万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招标范围:上海电信工程建设中心2017年至2018年第一批数据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1.3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1.4本项目划分为 四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预估监理费用 110 万元(不含税价格),实施地域:浦东局北片所属区域;
标段二:预估监理费用 95 万元(不含税价格),实施地域:中区局、莘闵局、宝山局所属区域;
标段三:预估监理费用 70 万元(不含税价格),实施地域:东区局、浦东局南片所属区域;
标段四:预估监理费用 61 万元(不含税价格),实施地域:南区局、西区局、北区局所属区域。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1 个。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针对本项目下所有标段)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甲 级资质。
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 乙 级及以上。
注:上文中所列出的“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2.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签订的同类型项目监理业绩(通信工程),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需提供合同加相关专业订单(不能仅提供订单,若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单项合同,则仅需提供合同】至少5份。
2.4人员要求:
2.4.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2.4.2 具备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4.3具备与本批次各单项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不少于10人。
2.5财务要求: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告正文及三个附表每一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