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资金已落实。
1、招标内容
办公家具(办公桌椅、定制家具等),约173.48万元。
标段 包号 金额(万元)
标一:办公桌椅、定制家具 包1: 宁海、镇海、北仑、宁波市区各部门 82.67
包2: 鄞州、象山 90.81
2、合格的投标人
2.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法人证书 (营业执照) 和税务登记证;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盖章有效)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 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增值税率为17%)(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曾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
4. 投标人必须是家具的生产厂家。
5. 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本招标产品的相关业务。
6. 投标人提供1个及以上成品家具的检测报告。
9. 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7年6月15日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