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已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备案[2012]336号”文件备案。受山西晋煤华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项目煤储运车间轮式装载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晋煤华昱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年产百万吨甲醇)煤储运车间轮式装载机采购
2、招标编号:XHTC-HW-2017-0389
3、项目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
4、项目概况:高硫煤洁净利用化电热一体化(置换合成氨产能)示范项目,是山西省、晋城市转型综改的重点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先行建设年产百万吨甲醇装置,投资额约为59.5亿元,占地约1270亩。本项目以晋城地区高硫煤为原料,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的航天粉煤加压气化技术,大型空分装置,低温甲醇洗脱硫脱碳,产生的净化气送入压缩合成装置生产甲醇,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对该项目煤储运车间轮式装载机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载重量:5吨;斗容:3m3;最大卸载高度:>3100mm;最大牵引力:>160kN;最大掘起力:>158kN;提升卸载下降和:11.5s。
注: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招标范围:货物本体、相关配套设备采购以及所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历天内交货。
4、交货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北留周村工业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5、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1.2、招标所需货物制造商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所投产品须具有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检验报告等(投标人需根据国家、行业对所投产品的相关规定和本次招标设备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文件);
1.3、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1.4、投标人在全国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他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