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以绥垦局文[2017〕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嘉荫农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农垦绥化管理局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建设资金已到位,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清淤干渠5680米,新建建筑物12座,其中进水闸7座,圆涵1座,跌水4座。
2.2计划工期133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2.3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清淤干渠5680米,新建建筑物12座,其中进水闸7座,圆涵1座,跌水4座;招标控制价876161.69元;计划工期133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1: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