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瑞金电厂主厂房和公用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工程
招 标 人: 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茅店镇
项目规模:2×350MW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安装2台35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于2008年底投运。
2、招标范围
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提供的现有文件资料、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的要求,对华能瑞金电厂主厂房和公用系统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进行工程设计、设备供货、施工安装、现场调试和验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不包括输煤区域和办公区域):
2.1.1 投标方应负责整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工程设计、设备供货以及这些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验收、检验、检测、投运及售后服务等。
2.1.2 投标方应负责本项目工程与我厂输煤程控室和瑞祥楼消防报警主机、光纤主机联网,并整合成我厂整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1.3 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2.1.4 投标方施工前应到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和报审。
2.1.5 投标方完工后应提供具有消防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消防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2.1.6 投标方应提供全套技术资料。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方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方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2014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类似的300MW及以上电厂消防系统设计、供货、施工的2项业绩,并至少有1项已成功可靠运行2年以上(必须提供相关合同、盖有电厂公章的业绩等证明材料,并提供联系人方式以便核验,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业绩者,视为无效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6月07日09:00起至2017年06月12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