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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地铁东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阳路商务楼
3楼整层招租项目公开招标。
2.
本项目于
2017年6月8日发出招标公告,由于报名单位不满足招标要求,故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已报名单位无需重新报名。
3.
本项目主要情况为:涉及龙阳路商务楼
3楼约1200平方米的区域进行招租。
4.
地理位置:龙阳路
1990号3楼。
5.
现场条件:由招标人提供出租场地的装修及办公家具,提供水、电、网络、电信等相关配套条件,具有地下停车库(费用另行收取)。
6.
招标人拟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投标单位中寻找一家企业整体承租龙阳路商务楼
3楼整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必须是注册在中国境内的(包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
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
(含
500万元)。
7.
告知事项:
1)
本项目租赁期为拾年。
2)
租金支付形式:固定租金不低于
3.80元/m2/天,每2年递增率为8%。
3)
中标方不得整体转租、转借,一经发现上述情况的招标方有权责令改正,若
30天内中标方未予改正的,招标方可直接扣除中标方一个月的违约金,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补偿;
4)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地铁运营需要、市政建设、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根本性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即自行终止,租赁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和补偿义务。
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提交方式为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现金。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本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
16:00时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领取收据,采用各类银行转账、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当天携带银行业务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贷记凭证回单联。
若中标整层出租场地,但未按招标方规定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若未中标,则在招商结束后予以退回。
9.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须持投标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下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报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编辑:ch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