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为满足综合办公、市场营销、基站维护等车辆正常运行,按照统一采购、时时核算、自行管控原则,综合部申请开展2017至2018年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框架采购工作,列支地市成本费用,具体采购包划分以及预算情况如下(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项目按地理位置共划分六个标包,详细如下:
采购包一:地公司、市区营销部、松岭分公司三家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预算金额为26.50万元。按份额分配,第一名占60%,框架上限金额为15.90万元;第二名占40%,框架上限金额为10.60万元。
采购包二:塔河分公司、十八站营销部两家单位车辆维修服务,预算金额为5.56万元。按份额分配,第一名占60%,框架上限金额为3.34万元;第二名占40%,框架上限金额为2.22万元。
采购包三:新林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框架上限金额为2.65万元。
采购包四:呼中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框架上限金额为3.43万元。
采购包五:呼玛分公司、韩家园营销中心两家单位车辆维修服务,框架上限金额为4.97万元。
采购包六:漠河分公司、图强营销中心、阿木尔营销中心三家单位车辆维修服务,框架上限金额为6.17万元。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3.00
包2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2.00
包3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1.00
包4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3.00
包5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2.00
包6 车辆维修(非标产品) 项 3.00
二、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汽车修理、车辆维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同一法人或同一控股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的不同单位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名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13日14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