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岭公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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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岭公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螺岭公园项目, 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工程编号:惠湾公易建【201
螺岭公园项目, 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惠湾公易建【2017】37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螺岭公园项目勘察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工程规模: 本项目的工程总投资约5000万元, 本次规划建设范围为淡澳河南侧,进港路北侧,面积约25.72公顷,函盖修缮现有的北帝庙及相关配套环境。(建设内容:公园东、南入口广场、公园管理用房(兼服务中心)、公共厕所、消防通道(兼绿道)、休闲步游道、观景亭、绿化种植、给排水、景观照明、视频监控等)。
(五)招标内容:螺岭公园项目勘察、测量,具体勘察内容以合同为准。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级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拟派勘察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至少具备 1 名岩土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投标。
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发布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费用应于开标现场企业签到前缴纳。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6.3 、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6.3.1 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6.3.2 、营业执照副本;
6.3.3 、资质证书副本;
6.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3.5 、岩土工程师职称证书
6.3.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6.3.7 、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3.8 、市外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 勘察班子成员 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一份均须原件,其余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注:投标报名企业在提交报名资料以前,投标企业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持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7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大亚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进场证。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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