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宿迁三台山发展旅游有限公司 委托,就 宿迁市三台山森林公园亮化集中控制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 项目名称 : 宿迁市三台山森林公园亮化集中控制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编号: SQHS[2017]0501
(三)项目预算: 570000.00
(四)主要内容: 宿迁市三台山森林公园亮化集中控制系统采购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 2015 或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 2016 年 12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投标人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黑白打印件),也可以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宿迁办理查询的地址和电话为:宿迁市洪泽湖路131号市检察-院一楼西首“为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27-84366781;宿迁市宿城新区南海路1号宿城区检察-院西门“为民服务中心”,电话:0527-82960624);
(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12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或其母公司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相关操作办法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投标指引》。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 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 2017 年06月08日 8:30 至 2017 年06月15日17: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