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维保项目已经宿区发改批【2016】1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公司的宿城区靳塘养老公寓、靳塘社区服务中心及宿城新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安装及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宿城新区,东至黑海路,西至双庄供电所,南至微山湖路、北至学校用地。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76万元
1.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所有交货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4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1-2009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质保期和免费维保期要求:自宿迁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领取使用许可证开始计算,不少于36个月。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设备总价的20%预付款,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等额银行保函;设备全数到达施工现场后7日内经买受人验收后,买受人向出卖人付至设备价款的60%,设备安装完毕,经买受人及法定机构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正常运行20天,出卖人提供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后15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付至设备价款的80%,同时退还银行保函;正常使用一年后未发生重大问题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待免费维保期满未发生重大问题且经宿城区审计局审计结束后15日内付清。免费维保期内,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维修、保养、报特检所验收及年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出卖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宿城区靳塘养老公寓、靳塘社区服务中心及宿城新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采购、井道改造、设备安装、维保等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评标。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时,应持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C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4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的所投梯型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5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6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其他条件: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⑶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6日上午8时30分至06月12日下午17时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