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经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设[2016]8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建材路泵站位于建材路与西三环交叉口东北角;南三环再生水泵站位于南三环污水处理厂内;调度监控中心位于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内;
2.3 建设规模:工程总概算为4670万元;建材路加压泵站设计规模为6万m?/d,南三环水源泵站远期规模为10万m?/d及五龙口运行调度监控中心;主要建设内容有泵站、调度监控中心、变配电间及配套工程等;
2.4本次招标范围:郑州市再生水利用三环管线配套工程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的维修、维护等阶段监理;
2.5 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 安全控制目标: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且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单位出具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监理过10万吨及以上类似规模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拟派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必须监理过10万吨及以上类似规模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出具企业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