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Ⅲ、Ⅳ、Ⅶ标段施工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5〕130号文、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5〕57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文件以柳财预追〔2014〕310号、〔2015〕307号和〔2015〕47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5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城区内。
工程规模: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堤防建筑物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级别同为2级,犁头咀高水高排涵建筑物级别为2级,江泗村防洪排涝闸建筑物级别为2级,江泗村排涝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
招标范围: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Ⅲ、Ⅳ、Ⅶ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本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划分为Ⅰ个标段,监理费总投资约258万元。
计划工期: Ⅲ、Ⅳ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Ⅶ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计划工期730天(日历日)。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防洪堤建筑物2级(含2级)以上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日期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30至16:30(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