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圣品牌零售终端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圣品牌零售终端宣传广告制作安装项目。
二、招标内容:
在江西省内11个地市(南昌、九江、赣州、吉安、萍乡、鹰潭、新余、宜春、上饶、景德镇、抚州)及部分省外卷烟零售户店内进行广告布置宣传,包括零售店选择、签约、测量、广告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预算、制作安装及维护等。
三、包件划分:本项目分为12个包件:
包件号 地区 投资估算额 零售终端数量
1 南昌市 不少于200万元 不少于600户
2 赣州市 不少于200万元 不少于600户
3 上饶市 不少于200万元 不少于600户
4 吉安市 不少于200万元 不少于600户
5 抚州市 不少于100万元 不少于300户
6 景德镇市 不少于50万元 不少于150户
7 鹰潭市 不少于50万元 不少于150户
8 九江市 不少于200万元 不少于600户
9 宜春市 不少于100万元 不少于300户
10 萍乡市 不少于50万元 不少于150户
11 新余市 不少于50万元 不少于150户
12 部分省外 不少于100万元 不少于300户
备注: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及制作;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须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名应提供证件(书):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