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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一食堂项目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一食堂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教发函【2016】247号批复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招标人广州市重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一食堂项目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教发函【2016】247号
  批复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招标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一食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人: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计费方式、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学一食堂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逸夫楼西侧、模范村南面。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898.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47.10平方米,为一栋单体建筑(其中地上4层,建筑面积6531.90平方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3115.2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教发函【2016】247号。
1.2.6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行筹措。
1.2.7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478万元,其中工程费限额为4517万元。
1.2.8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前期摸查报告需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视为完成。
(2)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配合工作。
(3)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如有)。
(4)设计工作:负责完成立项(含可研)范围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乙方除应按合同条款第9.1款的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提交模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引用图集的复印件、专业工程施工大样图(含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等)、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等。
(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6)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包括概算复核、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招标控制价复核、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等)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含拆除、场地平整、管线迁移、临设搭建等)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并对施工单位深化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并加盖审核章;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包括放线测量费、公示费、购买地形图、管线图纸、报建通、竣工通编制、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加晒加印图纸资料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乙方应根据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甲方的设计评审、甲方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对设计文件的修改、完善是乙方正常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7 年 10 月,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庆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概念性方案设计)。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1]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2017年 6 月 9  日至2017年 6  月 15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dlztb.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1.10.3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C室
1.11.3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0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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