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元阳县南沙至梯田景区通道绿化提质工程已由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复[2017]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阳县南沙至梯田景区通道绿化提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元绿公路元阳县糖厂桥头至元阳大桥(大象田)段,元阳大桥(大象田)至藤条江大桥,元绿公路牛角寨岔路口至哈尼梯田景区大鱼塘民俗村及景区内部环线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元绿公路元阳县糖厂桥头—元阳大桥(大象田)段进行景观打造;元绿公路元阳大桥(大象田)—藤条江大桥,元绿公路牛角寨岔路口—梯田景区大鱼塘民俗村—景区环线道路两侧具备绿化条件的区域进行攀枝花(木棉)、樱花等特色树种以及特殊节点处的绿化改造提质。绿化里程为:153.79公里,绿化树种:乔木为攀枝花和樱花等,灌木草本有三角枫、常青藤等。
2.4计划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10468万元,其中设计费304.8万元,建安工程费8363万元。
2.5计划工期:建设期三年,管养期三年。
2.6招标范围:元绿公路元阳县糖厂桥头—元阳大桥(大象田)段进行景观打造;元绿公路元阳大桥(大象田)—藤条江大桥,元绿公路牛角寨岔路口--梯田景区大鱼塘民俗村—景区环线道路两侧具备绿化条件的区域进行攀枝花(木棉)、樱花等特色树种的种植以及特殊节点处的绿化改造提质。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其他要求:中标单位若为元阳县外企业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须在元阳县设立分公司,涉及本项目的相关税费在元阳县缴纳,如不按规定设立分公司的视为违约情形,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③近三年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及累计承担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入滇入州备案证:省外投标企业入滇必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证明材料,若州外企业中标,中标后须办理入州备案证。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6日至2017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