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委托,对热轧部械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6071075
本由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工程编号:17维鲅热机-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热轧部,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热轧部。
4.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缺陷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特种设备:械(桥式维修A级)资质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3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3、管理体系认证要求: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4、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
(4)基本帐户的开户证明扫描件;
(5)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5.5、适应本项目的其他资质文件(专业):
(1)施工资质扫描件;
(2)特业许可证扫描件;
(3)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主要业绩证明扫描件。
5.6、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5.7、资质要求不限于上述条款,可根据具体项目提出特殊要求。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