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锡林浩特电厂位于锡林浩特市大唐东二矿工业广场规划区内,西至市区约15km,东靠煤矿工业广场排土场,北侧为煤干燥项目,厂址东南约1.2km为307省道,距锡林浩特500kV塔拉变10km,距锡林浩特市污水处理厂14km。
2. 建设地点:内蒙古
3. 招标范围:
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功能完整的4台电热式胶带硫化机、1套点修补器、1套边修补机、1套纵向撕裂修补机、2台胶带剥皮机(含设备本体及所有配套部件以及随机附带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及附件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招标文件为准)
4. 交货期限:2017年9月30日
5. 投标人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 注册资本金100万及以上;
(2) 财务状况良好。
5.3 代理商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单独投标或参加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若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关于此项目的唯一销售代理授权书;
5.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和资质要求:
(1) 近5年有2个及以上数量设备带宽1600mm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盖章签字页);
(2) 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5.5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6 接受代理商投标(要有授权书)
5.7 不接受联合体
6. 报名方式:
6.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7日至2017年06月17日
6.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7日10时00分。
6.4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