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食堂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食堂设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对该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以北、才高街西。在裙楼配套有约500名员工用餐的食堂,需要采购食堂设备。
1.2 招标范围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调度中心食堂设备包括后厨所用所有厨具、烟气净化装置、餐桌、餐椅等(明细见附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炊事设备制造商。
2.2投标人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明细、材质、品牌、产地、单位、数量等信息),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投标资格要求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8日9:00起至2017年6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