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委托,对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2017年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0724-1700T06N2045
二、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边防支队2017年信息化装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四、招标控制价:632700元人民币。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购标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均须编入投标文件中。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6月29日上午10:00开始至10:30(北京时间)之前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到以下账上:
开户名称:
如果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应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上述账号处,并在银行转账单据处注明“[招标编号后5位]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交付投标保证金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本项目项下的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