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现对其热电厂#2机组真空系统查漏处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2机组真空系统查漏处理
2、招标编号:BLZB17-06-05
3、项目概况:
3.1招标内容:
完成包头铝业热电厂2017年#2汽轮机真空系统查漏处理的检修项目,包括检修过程中涵盖的所有工作,汽轮机真空系统漏点检查、处理,检修中、检修结束后需进行的各种试验、检验、调试、项目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不包括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5.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适合本项目内容相应资质。
5.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如果有)。
5.2.2.2投标单位在近3年完成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5.2.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近五年(2012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时,投标人还需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一)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原件或扫描件和可编辑Word版同时提供;
7.2 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7日起至2017年6月12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