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2机组特殊消防维保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439
2. 工程概况: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1、#2机组特殊消防维保。
招标范围:
本次维保包含#1机组单控楼、#1机组汽机房、#1机组房、#2机组单控楼、#2机组汽机房、#2机组房、一期输煤系统、一期脱硫综合楼、化学水处理综合楼、透平油库、燃油泵房、制氢站、通讯楼、网控楼、变频楼、消防泵房、氨区范围内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消防系统、应急疏散系统。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至2018年06月30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集团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火力发电机组不少于3家特殊消防维保业绩;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省级以上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