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火检系统改造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421
2.工程概况:
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火检系统改造。
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体化火检探头 只 20
2 火检导管组件 套 20
3 光纤组件 套 20
4 专用电缆组件 套 20
5 接线箱 只 20
6 电源柜(含冗余电源装置) 台 1
7 电源模块 只 2
8 冷却风软管 根 20
9 信号电缆 8*1.5 米 3000 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10 辅材 项 1
11 施工 项 1
备品备件清单及专用工器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体化火检探头 只 2
2 专用调试工具 台 1
改造所需其它材料、工器具等均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拦标价60万元,超过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结合机组检修进行更换工作。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公司。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5台火检系统改造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等)及招标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若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7日至2017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