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青铜峡市境内,北距银川市约67公里,东北距青铜峡市区约17公里,向北4公里是厂用铁路支线的接轨站—大坝火车站。福利区坐落在包兰铁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200亩。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公司锅炉补给水水处理设备、凝结水精处理设备阳树脂再生使用盐酸。
1.2招标范围
采购数量:投标方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提供盐酸,年度数量1200吨,本合同数量为年度暂估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每月根据实际提供数量据实结算。项目内容包含盐酸采购、运输及装卸。
盐酸(合格品)质量指标见下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标准值 |
备 注 |
---|---|---|---|
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百分数 |
% |
≥31.0 |
合格品 |
铁(以Fe计)的质量百分数 |
% |
≤0.01 |
|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 |
≤0.15 |
|
游离氯(以CL计)的质量百分数 |
% |
≤0.01 |
|
钠 |
mg/L |
≤80 |
|
1.3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合同生效后15日内,按要求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品种:盐酸)及相关证件;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三份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使用的供货业绩;
4. 承担运输的单位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运输危化品的槽车的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相关资质。投标时应提供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证书;
5. 投标人具备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有履行本次招标项目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近一年内在华能系统内无不良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9日9:00起至2017年6月15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7元。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按钮,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