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前期服务机构: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花都区炭步镇大涡村、东风村、唐美村、布溪村、石湖山村、横岗村、鸭湖村、民主村、三联村、环山村、社岗村。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计划总投资约8107.632万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定为:211.827293万元。(结算时,按广州市花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为准。)其中大涡村监理服务费20.935989万元,东风村监理服务费13.990628元,唐美村监理服务费6.857474万元,布溪村监理服务费22.027817万元,石湖山村监理服务费23.289328万元,横岗村监理服务费15.030931万元,鸭湖村监理服务费22.201522万元,民主村监理服务费36.6128万元,三联村监理服务费15.694997万元,环山村监理服务费20.501973万元,社岗村监理服务费14.683834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设备监理。
3、监理范围:铺设DN100-DN500污水管约111145米,截污井187座,方检查井3018座,污水检查井1427座,人工湿地20座,混凝土路面开挖破除及修复约96008平方米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3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4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从报名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为20天或以上)。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申请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十一、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
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lztb.cn)、(网址:http://www.dlztb.cn)等法定媒体发布,如有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