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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施工 批复文号穗发改[2016]496号、穗发改[2015]315号批复单位广
  项目名称  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施工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6]496号、穗发改[2015]31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非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市流溪河未贯通堤段整治工程(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施工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穗发改[2016]496号、穗发改[2015]31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广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流溪河。

2.2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对流溪河未贯通堤段(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317m堤防进行达标整治,并衔接已经完成的堤防,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流溪河花都区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约317m堤防进行整治,设置管理房及防汛应急物资仓库等。本堤段整治工程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Ⅰ级。

2.3招标控制价:250.509374万元。

2.4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本工程主要任务是对流溪河未贯通堤段(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317m堤防进行达标整治,并衔接已经完成的堤防,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流溪河花都区老山河口下游右岸段约317m堤防进行整治,设置管理房及防汛应急物资仓库等。本堤段整治工程设计洪水标准采用10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Ⅰ级。(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_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小型项目负责人须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 1月 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15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必须明确显示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工程规模等)。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核定,所提供网页打印件通过网址无法查询到或与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中标信息不一致的,业绩无效;类似业绩与资格预审结果或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注:(1)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如管径、泵站提升量、水处理厂日处理量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类似业绩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间一并进行公示。

 (2)广州地区内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地区以外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交易服务机构网页的打印件及网址。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及网址必须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指公告中所载明公告发布的网站媒介)。

(4)专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网址,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其所提供网页打印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5)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址为真实可查询的,如存在以下情形,请投标人配合,否则将被作为无效业绩:

a、若该网址页面需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才能进入查询的,则投标人须在提供可查询网址的同时应提供登录账号及密码等相关必要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查询使用。

b、投标人应自行尝试所提供查询网址能否直接显示查询页面,若该网址页面无法直接显示,而需先进入相关查询平台的,则投标人还须提供查询该页面可的点击路径。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17年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的监理人;

(4)为本次的代建人;

(5)为本次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卡等相关报名手续。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电子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7   3    10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本项目需同时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9   00 分至2017  7   10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 10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开标室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开标时间:2017  7 3 10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9 开标室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完成缴纳。

7.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_2017_年  6 10  日至2017  7 3 10    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水务局信息门户网站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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