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消防总队2017年消防员基本防护等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09
一、项目编号:[ZZCFD-2017-01]
二、项目名称:宁夏消防总队2017年消防员基本防护等装备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分为15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每个标段的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四、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
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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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性能参数 |
是否提供样品 |
1 |
消防头盔 |
顶 |
1252 |
黄色或红色全盔式头盔,由帽壳、缓冲层、网状舒适层、佩戴装置、面罩、披肩等组成,采用橡胶内嵌包边,可安装照明灯,内衬可快速调节。成品经检测,符合GA 44-2015《消防头盔》标准。 |
需要提供样品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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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 |
套 |
996 |
款式、颜色、标识、号型尺码均应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款(作战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1、结构:由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层三层面料组成,取消单设的芳纶毡隔热层。 2、材料:外层采用原液染色芳纶纤维。应具有防静电、阻燃、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服装完全采用新式人体工学设计款式和特征,弯腰、屈膝下蹲、伸展手臂等行动自如。 3、藏蓝色,潘通色号为PANTONE 19-4013 TCX Dark NA/Vy,色差≥3级(按《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 标准评判)。 4、号型尺码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作战款)规格表》。 5、防护性能:成品经检测,应符合GA 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提交样品时,提供防护服结构、质量和浸湿质量性能的相关证明。 6、质量:按照GA 10-2014标准中7.18的规定,选取表1中L尺码进行测试,防护服总质量不大于2.6kg。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款) |
套 |
170 |
款式、颜色、标识、号型尺码均应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款)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1、结构:由外层、防水透气层、舒适层三层面料组成,取消单设的芳纶毡隔热层。 2、材料:外层采用原液染色芳纶纤维。应具有防静电、阻燃、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 3、消防服为藏蓝色,服装完全采用新式人体工学设计款式和特征,弯腰、屈膝下蹲、伸展手臂等行动自如。 4、号型尺码符合《17式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指挥款)规格表》。 5、防护性能:成品经检测,应符合GA 10-2014《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标准。提交样品时,提供防护服结构、质量和浸湿质量性能的相关证明。 6、质量:按照GA 10-2014标准中7.18的规定,选取表1中L尺码进行测试,防护服总质量不大于2.6kg。 |
需要提供样品 |
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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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员灭火防护胶靴(单靴) |
双 |
2400 |
1. 主体颜色应为黑色,应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后跟可视部位处应有明显阻燃反光标志带,宽度不应小于50mm。 2. 从靴外底起至靴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不应低于340mm。 3. 靴帮、靴底材料应为阻燃橡胶,包头应为铝质防砸包头或同等防护能力的复合材料包头,靴底防穿刺层应采用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材料,靴内衬采用发泡氯丁胶海绵材料。 4. 靴内采用减震缓冲排汗鞋垫,在足心处应采用足弓支撑设计,后跟结构应能够分散脚部冲击地面时的震荡波,可有效吸收地面冲击力。 5.防护性能:成品经检测,符合GA 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6. 质量:255码样靴的整双靴总质量不应超过2.5kg。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消防员灭火防护胶靴 (棉靴) |
双 |
2479 |
1. 主体颜色应为黑色,应便于消防员快速穿着,后跟可视部位处应有明显阻燃反光标志带,宽度不应小于50mm。 2. 从靴外底起至靴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不应低于340mm。 3. 靴帮、靴底材料应为阻燃橡胶,包头应为铝质防砸包头或同等防护能力的复合材料包头,靴底防穿刺层应采用芳香族聚酰胺纤维材料,靴内衬采用发泡氯丁胶海绵材料,并附有不易脱落的冬季防寒内衬。 4. 靴内采用减震缓冲排汗鞋垫,在足心处应采用足弓支撑设计,后跟结构应能够分散脚部冲击地面时的震荡波,可有效吸收地面冲击力。 5.防护性能:成品经检测,符合GA 6-2004《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标准。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6. 质量:255码样靴的整双靴总质量不应超过2.6kg。 |
需要提供样品 |
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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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腰斧(含外套) |
把 |
1012 |
包括斧头和斧柄,斧头一侧为斧刃,另一侧设有钳口,钳口上端为尖锥形,斧面上设有不同规格六方孔,斧刃内侧与斧颈呈倒U字形。斧柄外包裹绝缘层,斧柄下端安装有刀子和锯子。外套为牛皮质地,斧头部位全面包裹,开启口为双按扣,与腰带连接部位为不小于100mm的牛皮缝合而成,宽度与腰带宽度适宜。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消防手套 |
双 |
2889 |
用于消防员的手部保护。材料要求:手套外层应采用芳纶材料。应设置反光标志带。隔热层应为芳纶水刺毡。手套具有防水功能。符合GA7-2004《消防手套》要求。手套里层和外层采用一体式设计,便于穿戴。 |
需要提供样品 |
3 |
消防安全腰带 |
条 |
1036 |
由聚酯纤维和高强度金属件制成。具有强度高、耐冲击、阻燃性能好、重量轻、等特点.产品性能符合GA494-2004《消防防坠落设备》标准要求。带长连续可调,由织带、内带和外带、扣环及拉环组成,采用双排插扣设计。颜色底色为藏蓝色,条纹为黄色(如消防局统型标准下发后按要求执行)。 |
需要提供样品 |
4 |
消防轻型安全绳(含绳包) |
条 |
821 |
由尼龙或涤纶原纤维制成,具有阻燃、耐腐、耐磨、耐高温等性能,直径10mm±0.5mm,每根长度20米,主承重部分由连续纤维制成,采用夹心绳结构。破断强度、延伸率、耐高温等性能均符合GA494—2004《消防用防坠落装备》的标准要求。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每根安全绳必须配备一个黑色绳包,绳包美观耐用,与腰带连接部位为不小于100mm布料缝合而成,宽度与腰带宽度适宜。 |
需要提供样品 |
5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个 |
986 |
可燃气体、粉尘、蒸汽等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作业时的头颈部内层防护,采用芳纶等本质阻燃材料,产品颜色为黑色,产品性能符合GA869-2010《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标准要求。 |
需要提供样品 |
6 |
防静电内衣 |
套 |
1155 |
产品颜色为藏蓝色。款式美观,穿着舒适,产品性能符合公-安部相关标准要求。 |
需要提供样品 |
7 |
消防护目镜 |
个 |
1164 |
镜框采用环保无毒柔韧性强的聚氯乙烯(PVC)材料注塑而成,质软,舒适,密切贴合脸部,可同时配带近视眼镜;间接透气设计,防化学飞溅,防粉尘;高性能橡筋调节,适合各种脸型。产品性能符合GA1273-2015《消防员防护辅助装备、消防员护目镜》标准要求。 |
需要提供样品 |
8 |
安全钩 |
双 |
1730 |
进口D型钩,自锁式设计。开口闭合状态时,长轴破断能力不应小于40KN,开口状态时,长轴破断能力不能小于11KN。短轴破断能力不能小于11KN。产品必须具有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型号等永久性标识。需提供报关清单及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 |
需要提供样品 |
五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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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员方位灯呼救器-普通 |
具 |
460 |
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标准要求。用于消防员灭火救援过程中遇险报警。具有防爆、防水性能。具有自动报警、强制报警、方位指示、低电压显示等多种功能。壳体采用聚碳酸脂材料制造。佩带重量(包括电池):≤300g;采用集群式智能充电。 |
需要提供样品 |
六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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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式抢险救援头盔(含头灯) |
顶 |
1332 |
符合GA633-2006《消防员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标准。用于灭火救援时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头盔款式为半盔式(非韩式),由帽壳、帽箍、帽托、缓冲层(减震带、减震网、头带调节器、滑动调节器、颈垫)下颏带等组成,配有护目镜、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披肩等附件。每顶头盔配备1个佩戴式防爆照明灯。头盔为红色,并设置反光条,样式应新颖美观。每个头盔增配一条帽带及头灯卡子。 头灯符合以下条件: 1、额定电压≥3.5V,额定容量≥2Ah。 2、LED冷白光源,具有工作光、强光及爆闪。 3、佩戴式灯具的质量(含电池和附件)应不大于0.15kg。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6。 4、灯具开启关闭和光源转换方便可靠,不影响佩戴消防手套操作。灯具使用时具有警示功能。外壳耐腐蚀、耐高温。 5、灯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产品型号、防爆等级、防水防尘等级等永久性标识。 6、灯具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7、佩戴式灯具应具有与抢险救援头盔匹配的固定连接件。 |
需要提供样品 |
七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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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服(夏款,含腰带、行军帽) |
套 |
2676 |
款式、颜色、标识、号型尺码均应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采用原液染色芳纶纤维外层面料,衣服为橘红色,单层设计,具有防静电、阻燃、耐磨、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采用上下分体式结构。夏季服装为衬衫式上衣配长裤设计,立领,并设置小护领,衣领竖起时,能够覆盖颈部,衣门襟使用拉链闭合。同时配备抢险救援腰带及行军帽。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服(冬款,含腰带) |
套 |
1000 |
款式、颜色、标识、号型尺码均应符合17式消防员抢险救援服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由外层、防水透气层和舒适层等多层织物复合而成,衣服为橘红色,具有防静电、阻燃、耐磨、轻便、抗拉力强等性能。采用上下分体式结构。 |
需要提供样品 |
八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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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式抢险救援靴 |
双 |
1421 |
采用全皮材质组成。在满足技术性能同时具备良好的透气性,具备小腿部、脚踝和足部的防护能力,具备防刺、防滑、耐热、防砸等性能,穿着应舒适,不磨脚。整双救援靴的重量应≤3kg。 |
需要提供样品 |
九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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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防穿刺抢险救援手套 |
双 |
2769 |
应耐磨、防穿刺,护腕松紧适度,手感舒适,与抢险救援服的袖口配套。耐磨等级2级,防穿刺等级2级,防切割等级2级,防撕拉等级4级。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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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佩带式防爆照明灯 |
具 |
2610 |
用于灭火救援时佩戴在头盔上照明使用。防水、防爆、牢固、耐冲击。防爆等级不低于ExibII4Gb。 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3.5V,额定容量≥2Ah。 2、LED冷白光源,具有工作光、强光及爆闪。 3、佩戴式灯具的质量(含电池和附件)应不大于0.15kg。防水防尘等级不低于IP66。 4、灯具开启关闭和光源转换方便可靠,不影响佩戴消防手套操作。灯具使用时具有警示功能。外壳耐腐蚀、耐高温。 5、灯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产品型号、防爆等级、防水防尘等级等永久性标识。 6、灯具的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7、佩戴式灯具应具有与消防头盔、抢险救援头盔匹配的固定连接件。 |
需要提供 样品 |
2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Ι型 |
具 |
198 |
一、技术要求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Ι型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可充电电池。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2010的要求。 二、功能要求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Ι型应具有强、弱光切换功能、闪烁方式的低电压告警功能、佩戴在消防员服装上的功能和电量显示功能。 性能要求: 三、质量 手提式Ⅰ型(可佩戴)灯具的质量(含电池和附件)应不大于0.3kg。 四、外壳防护等级 灯具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为GB/T 4208—2008规定的IP66/IP67或IP66/IP68的要求。当防护等级为IP66/IP68时,生产厂应标明灯具的潜水深度和持续时间。 |
需要提供 样品 |
3 |
多功能升降工作灯 |
套 |
2 |
1、适用于消防行业的长距离、狭小通道、台风 、地震应急抢险的范围照明。灯具体积小、重量轻,可以实现拖行、手提、肩背等携带方式,便于使用者长距离携带。 2、灯头组件由两个方形灯头组成,采用高光效LED光源,照明亮度高,覆盖范围大,使用寿命长; 3、灯具采用优质材质制作,灯头的防护等级为IP65,灯具箱体防护等级为IP54,能在恶劣环境和气候条件下正常工作,可连续工作5.5小时以上。 4、产品保用3年以上, 终身免费维修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该款灯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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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发电机 |
台 |
6 |
要求为进口产品,额定输出电压380V/220V,额定频率50HZ、相数:三相/单相,采用汽油发动机,发电机输出功率≥7.5KW,空气冷却、四冲程,自动调节电压,带交流过载保护装置,启动系统:手拉反冲启动、电启动,要求带有车轮,便于移动。电源插口符合用户要求,进口产品应符合欧美日等国际标准,需提供中文说明书。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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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式排烟机(正压式) |
个 |
4 |
符合《移动式消防排烟机》(GB 27901-2011)规范要求,整机重量不大于100kg,连续运转时,整机不得移动超过200mm。风机直径:≥1000mm;额定风量:≥50000立方米/小时;最大风速≥20m/s;能与消防救生气垫连用,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盘。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移动式排烟机(负压式) |
个 |
6 |
符合《移动式消防排烟机》(GB 27901-2011)规范要求,整机重量不大于100kg,连续运转时,整机不得移动超过200mm。风机直径:≥1000mm;额定风量:≥50000立方米/小时;最大风速≥20m/s;中文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光盘。 |
需要提供样品 |
3 |
坑道小型空气输送机 |
个 |
4 |
风量:2880立方/h风管:5m,电源:~220V 功率:500W 风量:48m3/min 躁声:78dB(A) 净重:15kg;随机配备20米导风筒。 |
需要提供样品 |
4 |
大功率排风扇/抽风机 |
个 |
1 |
排烟机整机质量不应超过100kg,表面及所有铸件应当平整无划痕,各连接件之间必须装配牢固,各类管路应可靠固定。排烟机进出口应安装安全网,安全网最小间隙不应大于8mm。推车式设计,风量不小于50000立方米/小时,实测风量负偏离不得大于5%,发动机功率:16马力;风扇直径56CM,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1小时。 具备低温启动功能,低温启动不得大于30s,蓄电池可确保排烟机20次启停。油箱容量可确保排烟机连续工作1个小时。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三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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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压水带80(含接口) |
盘 |
315 |
水带符合GB6246-2011《消防水带》标准,符合CNCA-09C-04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水带接口符合CCCF-XSRK-005:2008《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 消防接口产品》、GB12514.1-2005《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GB12514.3-2006《消防接口》标准,接口形式为卡式接口(快速),每盘水带长度为20米,颜色为红色,每条水带护套上添加反光贴,护套长度250mm。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四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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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呼吸器 |
套 |
303 |
产品符合GA1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标准。呼吸器为正压式单瓶空气呼吸器,在呼吸器固有1个气瓶的基础上,额定工作压力30MPa。电气元件的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2010、GB3836.4-2010中ExiaII3级的规定。减压阀的使用寿命为15年。每套空气呼吸器附带一套空气呼吸器修理包(含密封垫、垫片、单向阀等),一个他救面罩。 气瓶与背托的接口为快接接口,空呼间具备快充功能。空呼佩戴质量≤13.5kg(气瓶压力30MPa时)。气瓶符合GB28053-2011《呼吸器用复合气瓶》的规定,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压力30MPa,公称容积6.8L。配“宁夏消防”白色荧光字样的阻燃气瓶保护套,保护套主体为橙色。 |
需要提供样品 |
十五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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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类泡沫 |
吨 |
20 |
符合GB27897-2011《A类泡沫灭火剂》、CNCA-C18-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设备产品》、CCCF-MHSB-0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灭火设备产品 灭火剂产品》等标准。主要适用于扑救A类火灾的泡沫灭火剂。凝固点(实际和特征值)≤-10℃,且在特征值-4,0之间。最低使用温度≤-5℃。 保质期≥3年。 |
需要提供样品 |
2 |
多功能泡沫(高中低倍数抗溶性水成膜氟蛋白泡沫) |
吨 |
120 |
既能有效扑灭极性易燃液体火灾,也能有效扑灭非极性易燃液体火灾,还能快速扑灭油醇混合燃料(乙醇汽油)火灾。可用高、中、低泡沫发生器发出相应的高、中、低倍数的灭火泡沫。混合比6%发泡充分。无腐蚀、无异味,高效、节能、环保,能有效扑灭A、B类火灾及部分C、D类火灾。凝固点≤-5℃, 保质期≥8年。 |
需要提供样品 |
注:以上标段的详细技术参数及数量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中标后样品需封存(需双方核对后同时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将样品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预算:2537.404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所有标段可兼投兼中。
七、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由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7、所有产品必须提供CCCF或等同于该级别的相关机构的成品合格检测报告,如新型产品(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抢险救援服、抢险救援头盔、抢险救援靴等)开标时不能提供以上资料,必须提供承诺书(在交货时提供CCCF认证或成品合格检测报告)。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在本次招标同时投标。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十、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起至2017年 6 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