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试验  华润电力  工作服  保温管  起重机  输送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鞍山市儿童福利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鞍山市儿童福利院委托,对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AGJCG2017G02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

 受鞍山市儿童福利院委托,对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AGJCG2017G021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食堂服务 1 家 495,000
招标内容说明:
1. 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 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 报价 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7.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服务类企业(企业注册时间1年以上) ,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单独密封,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8. 资质原件相关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所有原件需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复印件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原件的(综合评分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资质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要求提供的原件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