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务川自治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原中医院及康复疗养中心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已由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务发改投【2016】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银行贷款、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大坪镇前进村。
2.2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229.74亩(153160.37㎡),建筑占地面积16347.27㎡,总建筑面积137782.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031.42㎡,地下建筑面积:55751.40㎡。
2.3 合同估算价:约12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 7月(分两期实施)。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 月 26 日 14 时 3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