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黄岐山大道和市第一中学前等路段设置停车泊位和标线标志牌等交通设施项目已由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揭市发改投[2017]199号批准建设和揭市发改投标[2017]8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揭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黄岐山大道设置停车泊位、梅兜路设置停车泊位、黄岐山大道与建阳路交叉口设置黄标车抓拍标志牌、S335线与经富大道交叉口设置减速线等设施、东湖路星星幼儿园路段设置交通设施、莲花大道南段事故多发路段设置交通设施、榕华大道与进贤门大道交叉口的交警岗亭进行改造、更换进贤门大道与梅兜路交叉口的车道信号灯、梅兜路免费停车标志牌增设标志副牌、新阳东路设置停车泊位和市第一中学前道路路段设置停车泊位并配套有关交通设施。估算总投资207.93万元。施工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招标控制价为1694439元,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外省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揭阳市外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4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6月16日下午报名时间为2:30~4:00)(
4.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3)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建造师注册证;(4)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5)2014年-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6)揭阳市外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7)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报名入围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6月16日下午发售时间为2:30~4: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0日上午9:30,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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