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仁化县石塘镇仁厚里古民居修缮工程(农村节能减排、农村综合改革)已由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仁发改复[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仁化县石塘镇石塘村仁厚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对14栋古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每间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总面积约168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00万元。设计施工总工期180天。本次招标设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对01#民居、02#民居、03#民居、04、05#民居、7#民居、8#民居、11#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总投资约150万元;第二标段对9#民居、10#民居、12#民居、13#民居、14#民居、15#民居进行保护性修缮,总投资约1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注: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册建造师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4)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5)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自报名之日起前三年内,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止);(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标单位必须到仁化县建设局登记备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9日至 2017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2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工本费¥500元/份和图纸资料费¥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月 11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11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化分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