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浏阳市秋收路(白沙路-浏阳河中路)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已由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前期【2016】6号、浏发改投【2016】1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浏阳市秋收路(白沙路-浏阳河中路)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水佳片区境内。
2.3 工程概况:秋收路从白沙路至浏阳河中路,城市主干道,长约890米,宽约42米,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亮化、交安设施、综合管线预埋等。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与项目建设周期同步,约365日历天。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不另行记取费用)。
2.5 监理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监理服务费招标控制价:61万元
2.6 监理服务费结算方式:采取总价包干方式,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详见施工监理合同。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以及甲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在浏阳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两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且浏阳行政区域外无在监工程,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监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监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监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6月9日~2017年6月30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