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231700230378-1-5
1.招标条件
本京昆高速公路京石段石家庄收费站燃煤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683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85号,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京石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京昆高速公路京石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昆高速公路京石段。
2.2建设规模:石家庄收费站,拆除原有燃煤,在原房内安装531KW燃气一套,房附近安装10立方米LNG存储罐,燃气及存储罐设施成套供应。循环泵和补水泵更换为防爆型号。继续使用原有的室内供暖系统。
2.3计划工期:3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质量目标: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公告附件2。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7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开标前对报名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否决其投标,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