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领峰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对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领峰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领峰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399-19号。
2.3 规 模: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领峰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共7套单独户型组成,面积约1073平方米。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湖南远洋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领峰大厦办公楼装饰工程施工,共7套单独户型组成,面积约1073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消防工程、强弱电工程、中央空调工程及室内装饰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2个工程造价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办公类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加盖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近六个月(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社会保险证明;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购买一个招标文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月 12 日至 6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