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 流溪河森林小镇概念性规划及建设行动计划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5-100245-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流溪河森林小镇概念性规划及建设行动计划编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整个流溪河森林公园及辖下的三个行政村进行整体策划,制定流溪河森林小镇概念性规划及建设行动计划。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日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购买采购文件:
(1)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4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