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F20161011012
1.招标条件
长江干线四川宜宾段四艘趸船浮码头建造项目 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4〕10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海事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 交通部投资,招标人为 四川省宜宾市地方海事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宜宾市宜宾县、屏山县、南溪区及长宁县等4个海事码头。屏山县码头位于书楼镇,距下游合江门航道里程约43km(由于向家坝电站原因,屏山县建造的趸船必须就地建造或组装);宜宾县码头位于柏溪镇金沙江左岸,下距宜宾市合江门里程约14km;南溪区码头位于南溪镇,地处南溪区城区紫云街(广福门)下游长江左岸;长宁县码头位于下长镇下游约1.9km的长江右岸,长江上游航道里程982.2km。四个工程建设规模均为:海事工作船专用泊位一个,趸船1艘及接岸设施、水、电、通讯等。
2.1.2 建设地点:南溪区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南溪区城区紫云街(广福门)下游长江左岸;宜宾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宜宾县柏溪镇长江左岸,距宜宾市合江门约14.2公里;长宁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下长镇上游约1.9公里处;屏山县海事处趸船浮码头位于宜宾市合江门上游约43公里的金沙江左岸。
2.1.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4艘钢质趸船的接岸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通信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长江干线四川宜宾段四艘趸船浮码头建造项目中的土建施工项目清单和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3施工周期: 1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 资质,近3年以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港口与航道施工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12 日至6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30至11:3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