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名称为 浏阳市大围山镇枫树湾桥新建工程(第三次)。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7】13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大围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浏阳市大围山镇枫树湾桥新建工程(第三次)
2、建设地点:浏阳市大围山镇同幸村
3、投资总额:约69万元
4、建设规模:采用钢筋混凝土空心板简支梁桥方案,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梁全长28.08米,桥面宽6米,设计洪水频率为1/25,桥梁横坡为双向1.5%,上部结构为2*11米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柱式桥墩、重力式桥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详见清单图纸。
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7、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8、缺陷责任期:2年
9、质量保修期:5年(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3.1.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3省内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还应具有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
3.1.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具有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专业或道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即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9: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