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名称: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运行业务外包。
2.2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民丰水厂。
2.3项目概况:建设不小于30m3液氧储罐一套,配套汽化器、调压装置、阀组及仪表等成套设备,配套氧气输送管道(氧气管路供货界面从液氧卸车快速接头至臭氧发生间轴线外1米),含保温材料。并承担储氧系统的运营及维护管理。
臭氧设备WEDECO威德高对液氧罐提供纯氧参数要求如下:
用量
正常需要量46 kg/h
气源
纯氧,LOX
氧气含量
99 – 99.5 %(体积)
氮气含量
> 1000 ppmv
大气压下露点 (NTP)
≤-65°C
碳水化合物含量
<60ppmv
杂质颗粒
0.1 ?m过滤
原料气出口压力
3 – 6bar(g)
原料气出口温度
<30°C
2.4招标金额:服务费9万元/年(不含税)。
2.5服务期:10年;以年为计费周期,每年单独进行结算(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因素可终止合同)。
2.6系统投产日期:正式商业运营日期2017年9月25日。
2.7 招标范围:负责民丰水厂水质达标改造工程液氧储罐及配套设备、氧气输送管道、设备基础及液氧储罐罐区防护的设计;负责液氧储罐及配套设备、氧气输送管道、液氧储罐罐区防护设施采购、安装、调试;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件的办理;负责服务期内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周期性报检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气体储罐租赁业务;
(3)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3.4本次运营期间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维保人员持有相关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证。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06月12日至2017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